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警支队、市治超办载货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交警支队、市治超办关于《载货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载货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实施方案
(市交警支队、市治超办)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要求,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将对载货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源头治理、依法严管、社会联动、标本兼治、创优环境、发展经济的要求,全力治理载货车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治理载货车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继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尹喜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纪委、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市治超办、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整治工作政策研究、统计报表、会议组织、工作协调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邢小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三、工作原则
路面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相结合、集中治理快速见效和稳步推进长效机制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15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集中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6日至30日,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