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在从事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在发生重大灾害期间,组织相关警种参与减灾救助社会秩序的维护。
市建设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减灾工程建设的设计和建设;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灾后重建、移民点建设工作。
市教育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安全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市交通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减灾工作期间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和管理;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车辆的征集和调配,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市卫生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的救护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医疗救治等工作。
市水务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防洪抗旱、水土流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监督管理城市、农村防洪工作,承办全市水土保持的减灾工作;组织对渠、坝和水利工程等防洪工程的维修和安全管理;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有关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 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广播电视公共预警体系。
市地震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负责地震监测、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为政府提供防御对策和建议;积极开展防震减灾演练,做好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
市气象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和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等相关资料,对局部暴雨、洪涝、干旱、冻害、冰雹、雷电、沙尘暴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开展工程建设气象、环境气象评价、建筑工程防雷设计审核及监测、大气环境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遥感探测技术、针对城市发展和工农业生产提供专题气象服务,组织防灾减灾气象科普宣传活动。
嘉峪关供电公司: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做好灾前灾后电网抢修准备工作,负责灾后供电系统的维修和恢复,保障灾后电力供应的畅通。
市电信局:参与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保障电信畅通以及灾害信息的紧急发布,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手机短信公共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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