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52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环保局《嘉峪关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嘉峪关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嘉峪关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编制依据
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嘉峪关市“十一五”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甘政发[2008]16号)中有关指标要求和省环保局核定的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数据。
二、目标和任务
2008年省上下达我市二氧化硫削减目标为100吨;COD削减目标为40吨。为保证完成2008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计划安排COD工程减排项目1项(启动建设酒钢污水处理厂),管理减排项目1项(确保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率80%以上);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1项(关闭17台市区集中供热锅炉),管理减排项目1项(确保酒钢焦炉煤气脱硫工程运行率80%以上),结构减排项目1项(关停酒钢自备电厂2#机组)。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通过《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对各部门及企业下达和明确了减排目标,加强考核监督,将完成情况作为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进级、评优的主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减排项目。进一步加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环保能力建设及污染物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的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省、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减排项目。同时积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相关政策,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费用。
3、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淘汰限制污染行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对嘉北工业园区现有电石铁合金重点行业实行宏观调控,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同时严格把关,限制高污染企业落户,按照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通知要求,完成下达我市关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