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依法处理阶段(2008年7月1日--11月1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要依法办事,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按照“三严”标准,将查出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1日--11月15日)。领导小组要认真回顾总结土地清理整顿工作,对我市土地市场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体制上、机制上的反思和查缺补漏。有关部门既要在服务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想办法、找策略,又要在严把“三关”上形成一个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立项、项目规划设计、国土资源供地审批制度及工作流程,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为了加强对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嘉峪关市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研究解决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小组:
第一组,为工业园区内的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组,由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长李亦军,副组长杨树武;
第二组,为城市规划区内(环城铁路以内)的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组,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组长王若健,副组长于加关;
第三组,为各镇及城乡结合部的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长马旻,副组长 高志峰;
第四组,为镜铁西路两侧重点用地单位的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组,由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组长张韶武,副组长毕庶峰。
以上四个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
五、工作要求
在这次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以认真负责、严格执法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敢于碰硬、讲究方法”的原则,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一)对于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区、各镇及城乡结合部等三个区域,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要以“三查”做好调查摸底,以“三严”处理闲置土地,以“三关”整建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三查”做好调查摸底,即:查其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查其规划、土地手续完备,查其实际开发强度。(1)通过对其立项批复的检查,审核用地户建设投资期时间,审核有无擅自扩展其他开发项目,审核有无擅自改变主体开发项目;(2)通过对其规划、土地的检查,审核规划和土地手续是否完备,审核是否存在批少占多的超占情况,审核有无擅自改变规划、土地用途;(3)通过查其实际开发强度,审核其有无实力在规定时间内建设项目,审核其闲置土地存量,审核其实际投资量。“三查”工作是开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稳妥处理闲置土地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