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创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鼓励全市企业争创三级名牌(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知名商标)和三级名品(国家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市级名牌产品),打造产业品牌,营造品牌城市,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争创名牌名品的重要意义
名牌名品是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的体现,反映着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市企业争创名牌名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名牌名品在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是总体上我市名牌名品数量少,企业创名牌名品的基础薄弱,对实施名牌名品战略认识不足,对培育名牌名品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争创名牌名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提升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要把争创名牌名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推动工作落实,实现打造“品牌城市”和“城市品牌”的目标。
二、争创名牌名品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推动、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创建名牌名品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集合社会力量,为企业创建名牌名品提供帮助和服务;强化政策引导与扶持,建立政府性扶持资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推动、扶持、培育和发展昆明市的名牌名品和生产企业。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名牌名品战略,培育更多的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名牌名品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名牌名品和龙头企业,使名牌名品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