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发[2008]63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07〕167号)精神,推进全市残疾人体育活动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部门职责
(一)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重要性。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平台。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二)强化部门职责。市残联、市体育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嘉峪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合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残联要充分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化工作的方式,动员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市体育局将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全市体育事业规划,认真做好全市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为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提供素质较高的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市民政局要积极引导福利企业开展适合残疾职工身心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残疾职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市城区工作办公室、市郊区工作办公室要将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开展纳入到部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中,做到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与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三)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市残联和市体育局要教育残疾人体育工作者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要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反对训练和比赛中的违规行为,维护我市残疾人体育的公平、公正,保证我市残疾人运动员的身心安全和健康。
二、广泛组织动员,全面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