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轿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轿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8〕89号)


东川区、禄劝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轿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轿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方案

  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轿子山自然保护区确定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为进一步加大对轿子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生态旅游提质增效,发挥保护区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市政府决定,逐级向国务院申报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申报的意义

  轿子山保护区是乌蒙山系在滇中地区残留的,以急尖长苞冷杉为主的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科研和保护价值。特别是在东川区,加强轿子山的保护工作,对其生态恢复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轿子山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将促进保护区实现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促进其监测、科研和科普宣教体系的建立。对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经济、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生态旅游质量,展示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促进昆明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打造“人文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有着不言而喻的积极意义。

  二、申报的依据、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