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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2008年惠民实事行动计划》的通知

  37.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在适当微调缴费标准的前提下,成人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并增加大病报销项目;学生住院报销比例90%,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儿童可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3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额不变,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40%,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达到60%;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东丰县政府、东辽县政府、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
  39.实行市级五家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二院、市妇婴医院、市中医院、矿总院)常规检查互认联网制度,病人在多院就医,只需做一次辅助检查,减轻病人负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0.稳定现行医疗收费价格,把病人医疗消费水平控制在全国同级医疗机构平均值以下。本市贫困残疾人、特困群众持相关证明到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和注射费,减收20%床位费、检查费、理疗费和手术费。贫困残疾人申办残疾人证明体检免收医疗鉴定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1.建设13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30万份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千名医师进社区活动,为60岁以上老年人和确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70%以上;对60岁以上老年人、高危人群进行重点慢性病筛查,筛查率70%以上。全面推行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城镇居民社区医疗首诊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2.市政府出资,为市区中小学生全面开展一次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43.开展适龄儿童(1-12月龄)免疫接种。主要单苗接种率98%以上;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检测,为艾滋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为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和治疗,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家属进行免费检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4.提高医疗急救能力,城区内除极特殊情况,救护车辆10分钟内到达求救现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七)发动全社会保护建设母亲河。
  45.制定东辽河综合治理规划,按规划逐年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46.加强杨木水库上游400平方公里水源地保护。开展坝下至二龙湖段东辽河沿岸水土保持绿化整治,实施坝下至城区段11.13公里生态林带和城区下游3公里示范段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47.动员社会力量捐建东辽河大桥至财富桥双向5.6公里景观带,新建翻板闸,改造半截河上游示范段和东辽河入口。(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公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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