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在平抑市场价格的同时,完善城市低保补助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根据肉类、粮油、蛋禽、蔬菜等价格涨幅,给予困难家庭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8.开展以“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年底前筹措资金300万元,在“两节”期间对在档困难职工实施全方位救助。争取上级工会专项帮扶资金200万元,力争年底前市、县区两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达标。(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9.加大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工作推进力度。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698例,安装假肢47例,聋儿康复训练15名,供应辅助器具940件,救助重症精神病人365例。免费为9名下肢残疾儿童做矫治手术。新增残疾人就业200人,免费培训城镇残疾人300人,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4个,为50名残疾人提供创业资金。建设辽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20.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中介服务、居家养老、老年公寓试点,建立退休人员网站。增办10家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200张。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卡缴费。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责任单位:市社保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
21.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及时解决涉老侵权问题。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优待证,按规定上限给予老年人优待。(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22.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对城乡低保人员(含五保户)、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等案件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请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申请人,给予100%援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四)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23.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再拆迁改造60万平方米,在建规模280万平方米,回迁120万平方米,保证2万户以上居民回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实施治塌补充工程,新建住宅24.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6280户。(责任单位:市治塌办、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25.统建、配建廉租房7.5万平方米,解决1668户双困家庭住房。扩大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26.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2000户任务,其中农村困难户泥草房改造608户。继续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力争完成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100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东丰县政府、东辽县政府、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