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必须要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我市中心城区、各卫星城、各乡(镇)、各村都要编制相应的规划来指导建设,推行城乡规划一体化,统筹村庄空间布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二三产业向农村辐射。
统筹城乡,还要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将规划管理延伸到卫星城、乡(镇)、村。郑州市城市规划局更名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并将逐步实现其职能上的完善和转变。各县(市)、上街区要按照
《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
坚持规划的前瞻性,必须要实现总体规划层面的全覆盖。一是要推进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并报国务院批准。二是要推进巩义、新郑、新密、荥阳、登封等市和郑汴产业带、航空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并报省政府批准。三是要在年底前完成中牟县、上街区总体规划和市内五区、上街区各镇总体规划、各乡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并获得市政府批准。四是要在年底前完成县市所属各镇总体规划、各乡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并获得所在县市政府批准。五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重点村的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坚持规划的前瞻性,还要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全覆盖。中心城区、郑汴产业带、航空港区、各卫星城及各乡(镇)要在各自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快完善以综合交通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教育医疗卫生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为重点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总体规划的深化和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于明年上半年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快以城中村改造、精品街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高校外迁为契机的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塑造一批特色彰显、魅力独具的城市街区,提升城市品位。
三、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一)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树立精品意识。要按照
《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及其它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突出城乡规划对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控制。加大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力度,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规划设计市场开放度,引进高水平的规划设计队伍,提高我市规划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重大规划项目要进行多方案比选。要建立规划专家库,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对规划方案论证、审查环节的技术把关。要充分发挥省会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重大规划项目的科学决策作用,重大规划项目须经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