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市五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以来,一些人大代表和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与政协委员,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从不同社会层面和不同行业领域,共提出了926件涉及政府多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44件,政协提案682件。对此,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肃对待,精心组织,强化各项承办措施,具体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不怕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届政府的承办任务,建议提案的当年办复率达到了100%,代表、委员反馈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也在96%以上。
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进一步调动全市各承办部门和广大承办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全省议案工作优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吉政办函〔1997〕87号)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的通知》(辽府办〔1994〕10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公用局等10家先进单位和辛慧春等30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将比照表奖优秀公务员的办法与标准,年终给予奖金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进步。同时,号召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借鉴经验,努力工作,把政府机关承办落实人大、政协监督意见和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1. 2004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名单
2. 2004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先进个人名单
辽源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2004年以来办理代表建议和
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名单
(共10家)
市公用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