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已成立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各“十小”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责任,并会同有关配合部门认真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政府要为“十小”整治与规范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领导小组高效、有序运转,要建立和落实六项制度,即:会议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信息报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要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金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又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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