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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8〕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按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对照今年纠风工作的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努力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半年要向市纠风办书面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市纠风办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公开曝光。
  市纠风办联系电话:2030010。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江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4号)精神和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抓好奥运会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价格监管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报告工作,及时解决价格监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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