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照明须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优先采用中标企业生产的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灯。
(七)普及使用节能产品。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用电器,鼓励购买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八)加强办公节电节材。办公场所白天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减少用灯数量,杜绝长明灯。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停用1小时以上的要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非文件类文稿应网上转递或盘片转递,推进无纸化办公;起草各类文件、文稿必须双面使用纸张,所打印草稿,不得使用新纸;文件排版时,尽量将文件字体、行距缩小,减少打印纸的用量。会议尽量使用多媒体等形式进行演示,减少会议的纸张用量。各级行政机关要设立节能监督员,监督本单位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九)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
(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或不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类宾馆饭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十一)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晚开半小时电灯,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及时关闭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冬季时,鼓励穿着保暖性较好的服装。
(十二)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坚持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做到“有保有限”,在保障重要用户及人民生活用电的前提下,坚决停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设备的用电,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根据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和用电负荷特点,相应安排移峰错峰用电、轮休和停产检修,合理安排调整生产班次,做到有序用电。
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民节能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好本地区全民节能行动,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检查。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新闻媒体要制订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宣传节能政策,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