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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3.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的安全考核权重,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完善教育系统安全考核奖励办法。
  (二)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安全工作力度。
  1.加强春季春游、夏季防台、秋冬防火等重点时段重点内容的安全工作;扎实做好寒暑假、“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及“两会”、“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监控工作;继续把交通、游泳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08年各地要开展学校规范值班室的建设活动。
  2.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寄宿制学校、职业学校等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与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校园内外非正常死亡人数;开展民工子女学校、等级幼儿园“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健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实训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的饮食、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查,规范食品采购与配送渠道,严防不洁、超期食品进入校园;继续推行食堂卫生“五常法”管理;加强对中小学生接送车的专项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在当地政府的重视下,形成“属地化管理、社会化经营、交通交警监管、教育部门联动”的学生接送车管理机制。
  (三)加强安全基础基层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提高安防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1.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危旧校舍的改造,重点关注寄宿制学校楼道的畅通与照明,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2.加大安全投入,分类制定学校安全物防、技防的配置标准,有重点、有计划地按照配置标准完善各项安全基础设施、设备。2008年,要着力解决城区学校监控设施的配备。
  3.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要求,逐年分类分层推进专职保安人员进驻学校。2008年,要着力解决城区学校与寄宿制学校安防人员的配备,提高安防人员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深化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
  1.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把普及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编写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和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手册,广泛开展安全基础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
  2.全面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把全员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体系。2008年要分类举办安全分管领导、安全联络员与具体工作人员培训班,积极与师训部门协调,把安全事故处置与相关法律咨询学习列入各级校长岗位培训内容;2008年,各地要广泛开展安全培训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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