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发动阶段(5月中下旬)。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干部、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材料准备阶段(5月下旬至6月2日前)。按《宁波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要求,做好市教育局承担项目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迎接省检查阶段(6月)。对照考核标准,完成材料的最后整理工作。6月15前配合作好浙江省文明城市工作组的检查。
(四)迎接全国检查阶段(7月)。对照省检查情况做好材料的查漏补缺工作,7月中旬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的检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市教育局成立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士力
副组长:徐文姬
成 员:杨忠燕 鲁焕清 苏泽庭 蒋和法 王旭峰
汪维民 沈素娥 陈鹏宏 何 倩 严新乔
华禄年 王春潮 李立明 林小云 徐建春
卢 涛
联络员:徐建春(兼)
五、工作要求
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是宁波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也是实现我市“六大提升”、创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有效途径和举措。教育系统要按照“巩固、拓展、深化、提高”方针,紧抓重点,攻克难点,突破弱点,提升亮点,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新跨越。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坚持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上下功夫。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民心工程,从师生的日常工作生活抓起,使创建过程成为服务师生的过程,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要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在引导师生广泛参与、共建共享上下功夫。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师生文化素质,营造人人养成文明习惯、处处实现文明行为的社会风尚。要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识,调动大家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三是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上下功夫。要针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提出不同对策。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通安全等问题要加大教育力度,抓住契机,因势利导。要根据学校实际,改进工作作风,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