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银川市第六中学新建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银川市第六中学新建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发[2007]24号)


银川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制定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银价发[2006]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银川市第六中学为改善办学住宿条件,满足部分学生的住宿要求,新建了公寓式学生住宿楼。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调整我区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02]132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对银川市第六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意见,银川市第六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六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40元。

  二、此收费标准仅限银川市第六中学,收费前须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所收费用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全额上交自治区财政厅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