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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甬教体〔2008〕20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现将今年我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标准》实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07年底,市教育局抽查了余姚、奉化、宁海、大榭等4个县(市)区及部分直属学校的《标准》实施情况,并接受了省教育厅的督查。从抽查结果来看,余姚中学、奉化中学、宁波二中等学校的《标准》实施工作规范,措施到位,组织得力,数据准确。也有部分学校在实施《标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有个别学校对《标准》认识不清,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混为一谈;个别省一级重点中学在配合上级部门督查方面,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二是测试欠规范。一些学校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测试,测试数据的记录和保存较为杂乱。三是器材须改进。有些学校所采用的测试器材准确性不高,也有学校使用了“无厂名、厂址”的器材进行测试,对测试结果影响较大。部分自制测试器材的安全性亟须提高。希各地(校)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二、及早准备,合理安排《标准》测试的各项工作
  各地(校)要高度重视《标准》的实施工作,把实施《标准》作为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早制定今年《标准》的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做到职责明晰,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要根据今年的测试项目(详见附件),尽早做好测试器材的选配、校验以及学生的思想发动等工作。对于参加实习的学生,也必须合理安排测试时间,完成测试任务。各校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测试工作。
  三、科学操作,确保《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校要认真组织《标准》的学习和培训,明确每一测试项目的测试目的、方法及要求,严格按规范执行操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握每一个环节,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对生病或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测试结果和评分成绩的登记要清楚、准确。测试结束后,要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测试工作进行总结。各校的测试数据应于9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中文域名为: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为:www.csh.edu.cn),上报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市教育局适时将对各地(校)执行《标准》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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