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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京教函〔2008〕256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直管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5月16日起启动2008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同时通过市教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现代教育报》等媒体发布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主题,以教师专业化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本市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准确把握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全市的研究力量开展研究。

  二、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三、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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