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区直机关统建职工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宁价费发[2007]75号)
区直统建职工住房各单位:
按照区直机关统建职工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由区建设厅、物价局、监察厅组成的区直统建职工住房价格审核小组,已对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和区直统建“湖畔嘉苑”等四个区直机关统建职工住房项目的住房销售价格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小组的审核意见,综合平衡各建设项目情况,现对区直机关统建职工住房各项目的住房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1、区党委办公厅统建职工住房“枕水苑”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1730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100元。
2、区政府办公厅统建职工住房“政兴苑”住宅小区:多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1680元,多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100元。
3、区政协办公厅统建职工住房“馨和苑”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1700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110元。
4、区直统建“湖畔嘉苑”一期住宅小区:(1)多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1790元,多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180元。(2)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010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360元。(3)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070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均每平方米2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