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淮政发〔2008〕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精神,加快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努力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发展全市职业教育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富民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具有淮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培养面向淮安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加快“五大建设”、构建和谐淮安服务。
2.目标任务
--优化调整职业教育结构。“十一五”期间,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到2010年,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职业学校由现在的38所调整至20所左右。
--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三星级标准,其中市属重点职业学校、县(区)职教中心均通过省四星级评估,并力争有4~6所学校成为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专任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65%;专业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创建30个以上省级示范专业;课程改革有明显突破,创建省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4所、实验点15个;建成15个规模较大、水平较高、资源共享、起示范作用的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四级以上职业资格比例达90%以上,就业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对口就业率达60%,本地就业率-2-达60%。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每年向生产和服务一线尤其是市、县(区)工业园区输送1.2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6万人,“两后生”培训率达100%;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0万人次,开展农民创业培训1万人次;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工程,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其中技师1000人,高级工2000人;开展城市职工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培训3万人,开展“4050”人员培训1.5万人,开展新市民培训和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次。到“十一五”末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5个省级、25个市级、50个县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