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内容
(一)示范优良品种。组织专家确定并推介一批粮油作物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将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通过统一供种方式,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病虫害防控。及时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准确预报发生趋势,提前制定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预案;根据病虫害发生形势,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开展统防统治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三)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依托,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和施肥等基本内容,为示范区技术指导人员及农民确定施肥数量、选择肥料品种、施肥时期和改进施肥方法等提供技术服务。
(四)建设标准粮田。重点利用好优粮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四大工程”建设项目,将项目资金重点向优势区域、高产创建区域倾斜,强化高产稳产粮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粮油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稳定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市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措施到位。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农科院。专家指导组由市农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气象局、市农科院及市农业局内相关业务单位组成。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各创建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行政领导和技术指导的力度,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内容,确保高产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各创建县(区)要制定总体和分作物的高产创建活动详细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细化工作要求。每个示范点要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达到万亩区有技术专家、千亩片有技术骨干、百亩田有技术标兵的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把高产创建田块落实到乡、村和农户,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项目县(区)要根据《2008年全市粮油高产创建工作月历表》(见附件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详细工作月历,用于指导开展高产创建。同时,根据省农业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县(区)在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中要切实做到“七个一”,即县(区)主要领导做出一次以上重要批示,参加一次以上调研活动,出席一次以上专题会议,以县(区)政府名义下发一个文件,成立一个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一项专项经费,出台一套考核、评价和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