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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曾页九代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曾页九代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08年1月4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曾页九代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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