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领导机构负责人和撤消部分领导机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8]1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等领导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撤消湖南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下列领导机构负责人:
于来山同志担任:
湖南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减灾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
中国湖南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洛湛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科技合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企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大中专院校、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引智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湖南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工作小组组长;
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湖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徐宪平同志担任:
湖南省机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甘霖同志担任:
湖南省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