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检查的通知
各监察支队:
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管理,促进案卷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总队结合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和“三建、两查、一整改”活动为载体;遵循一案一立、一案一卷、案卷内容完整无缺的原则;通过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劳动监察案卷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并通过检查建立严格的案卷借阅、查阅及管理制度,为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检查时间
5月22日开始----5月28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此次案卷检查以互检互查为主,三个监察支队轮流互查互检,具体安排如下:
监察一支队检查监察三支队案卷;
监察二支队检查监察一支队案卷;
监察三支队检查监察二支队案卷。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主要检查2008年已经结案的案卷。检查采取负分制,各支队以100分为基数,每结案一件加1分。每检查一项内容发现一处错误负1--5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卷宗封面
1、案卷目录不清,不按顺序装订的;
2、案卷不统一装订卷皮,卷内目录填写不规范的;
3、案卷材料纸张不整齐规范,有损坏;纸张无页码,文书笔录不清晰的;
(二)调查取证
4、调查笔录中无起止时间和终止时间,被调查人的地点、姓名、职务、住址等不详细的;
5、案卷在调查笔录中调查人和记录人没有两人以上的(含两名);
6、案卷证据、程序、手续不全,提前结案无领导签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