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中顾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8]6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中顾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ZHONGGU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三号楼1227室
负责人:徐福卫
合伙人:徐福卫 余德和 暴云青
二、批准《北京市中顾律师事务所(合伙)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中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1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