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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的决定
根据司法部《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其业务范围是:声像资料司法鉴定。
二、
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副本,司法鉴定许可证编号:110008002。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副本用于变更事项及处罚情况的登记。
三、
鉴定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注册资产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
鉴定机构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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