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把中职招生当作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重点,从四个方面着手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一要下大力气办好中职教育,增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和吸引力。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研究,努力做到“进口畅、出口旺、技能强、用得上”。从适应市场需求出发,灵活设置专业,不断优化中职学校的专业结构,有针对性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根据社会需求,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增强实训的针对性,努力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二要强化政策引导。根据省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中职学生助学、奖学政策各项资金的足额落实和按时发放,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三是对高中段招生进行全面统筹。各地高中段招生机构要全面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统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统一制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统一组织招生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要明确招生计划和工作任务。各市对所属县(市、区)要下达明确的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确保全市普职招生比例达到预定目标。
各地在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时,要以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实际的初升高比例为依据,按1:1的比例来安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初中毕业生人数统计中要充分考虑外来民工子弟就读初中和回本地升学等因素,以避免初中毕业生数虚高的情况,努力做到职校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一致。2007年职普比已经达到1:1的市、县(市、区)要确保中职招生比例不降低;没有达到1:1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提高中职招生比例,争取每年都有明显升幅,力争2008年达到1:1。
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综合高中班学生;独立设置的综合高中要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教育类进行招生,并分别纳入普高、职高招生计划,或者仍按综合高中招生但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明确分流比例要求,按分流比例分别列入普高、职高招生计划。按综合高中招生但没有明确分流比例要求的,一律计入普高招生计划,不得纳入中职学生招生和管理系统。
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包括招收外地生源学生;违反招生规定突破招生计划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不予注册,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招生机制
要多方组织生源,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只要愿意,都要给他们提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机会。要积极利用外来务工子女生源,包括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吸引他们报读职业学校。要实行灵活多样的招生机制,可采取提前招生、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有效的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