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浙教办审〔2008〕12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到2010年实施“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行动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动计划”、“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六项行动计划”)。“六项行动计划”实施两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深化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的地区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地方问题还比较严重。为扎实推进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六项行动计划”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对象
本次审计调查的对象为具体实施“六项行动计划”的各学校,重点是调查2006、2007两年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2008年上半年。
二、审计调查内容
审计调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六项行动计划”经费落实情况
1. 助学金、奖学金等是否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五类生、贫困生和其他学生按不同标准分类发放),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 职教专项项目(实训基地、示范专业、欠发达骨干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补助项目)是否按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
3. 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是否落实,地方培训经费是否按标准足额落实并及时拨付。
(二)“六项行动计划”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1.各项经费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各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经费挪用、移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专项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挤占专项经费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开支、发放教职工奖金福利等情况。
3.助学金、奖学金、免除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学生学费、教师培养培训经费等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非职教类学生享受职教类学生资助政策等违规现象。
(三)实验实训设备采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