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因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问题,受到中国地震局或北京市地震局处罚的单位,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三)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各有关单位应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第一线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各有关单位在审查、复审申报人员材料时,须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和复审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该单位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并依据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北京市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京市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北京市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陶裕录 (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晓明 (北京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何武学 (北京市地震局震害防御与法规处调研员,北京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鲍小蕾 (北京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李庆安(北京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
黄雨蕊(北京市地震局震害防御与法规处,处长)
徐宗和(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研究员)
张裕民(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李小军(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陈国星(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研究员)
渠淑卿(北京市地震局助理调研员,北京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工)
办公室主任:何武学(兼)
副主任:汪晓明(兼)
秘 书:张晓科(北京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博士)
联系电话:北京市地震局:62548122,62614143(传真)
北京市人事局:65240334,6513945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