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8]158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今年8、9月份,第29届奥运会及第13届残奥会在北京举行。奥运会期间正值夏季,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现象集中出现,容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为此,国家总局下发了通知,针对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提出了明确要求。现根据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工作。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规定,严防死守,防止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目前正值夏季,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多,容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和特别有效的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企业违规生产。督促企业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做好值班守护工作,严防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原材料丢失、被盗,防止高温天气和雷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关高温、雷雨天气停止生产活动的规定,确保安全。
三、切实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打非”工作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县、乡镇基层政府的责任。奥运会期间,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打非”工作的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落实乡镇和村干部的“专盯”责任,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作用,采取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防非法生产事故发生。
四、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成果。吉林、延边、松原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充分利用高温和雷雨停产时机,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对隐患排查工作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企业进行重点督促,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及相关制度,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分级、分类管理,挂牌督办、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