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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

  (3)循环工业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原煤的加工转换效率到2010年达55%,燃煤电厂的平均供电煤耗达330克/千瓦时;加大清洁能源的推广,提高重点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至2010年,万元GDP能耗降到0.9吨标煤/万元以下,终端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到39%;2020年万元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为0.8吨标煤/万元,终端能源利用效率42%,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到2010年,煤矸石、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的综合利用率稳定在100%,尾矿的利用率提高到50%,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推广清洁生产,加大ISO14000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完善生态工业体系,2010年之前全市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企业超过100家,2020年前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企业超过500家,全市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的工业企业2010年达到250家,2020年达到1000家。建设一批“零排放”示范工程。

  (4)控制工业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和规划沿江工业带,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有效保护长江岸线资源、饮用水源地和长江湿地资源,促进资源持续利用和有效保护。坚持企业向园区集中,合理规划工业园的布局和规模,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进行污染集中控制。合并和撤消乡镇级工业开发区,合理规划镇江经济开发区的规模,处理好一次规划与分步开发的关系。建立绿色招商系统,制定企业入市的循环生产标准,严格控制大耗水、大用地和重污染企业,控制水泥、粘土实心砖等传统建材产品总量,遏止生态破坏。太湖流域禁止新、改、扩化学制浆、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新增氮磷排放的项目。全市范围内禁止在化工集中区以外新上任何形式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4.发展生态服务业

  (1)生态旅游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促进镇江旅游业发展。以构筑旅游支柱产业为目标,以多业并举、构筑市县联动大旅游为方略,以做美、做精、做强旅游品牌景区为重点,依托山水和人文资源,抢抓沿江开发机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速市场经济转轨步伐,实施突出城市特色和旅游个性的旅游“三品”战略,通过有效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强化宣传促销,加大人才培训,推进依法治旅进程,加强区域旅游联合,建设旅游强市。到2010年,旅游内涵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重点景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旅游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得到全面遏制,生态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带动产业,旅游增加值占全市GDP的7%以上。2015年实现镇江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转变,成为以旅游观光、度假保健、文化体验、商务会议、宗教朝觐和饮食购物为主要内容,辐射华东、服务全国的知名旅游目的地。至2020年,力争成为国际知名旅游城市,1-2个旅游点达到国际水平,旅游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居于江苏省前列,成为世界和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2)生态物流业。坚持“以港兴城,以外促内,建设现代化、生态化港口城市”发展战略,依托港口、交通和区位优势,合理构建现代生态物流体系,大力引进和采用先进的物流组织、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经验,以长三角物流圈为背景,注重国际物流、区域物流、城市物流的协调发展,使镇江成为长三角的物流枢纽城市之一,2009年建成亿吨港,“十一五”末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2亿吨。建设连接苏南苏北及长江中上游沿岸的海、江、河、陆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物流交换枢纽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辅助物流枢纽城市。不断提高物流资源的可重复使用率,控制物流相关资源消耗,使物流过程中的资源投入减量化;加强对物流系统污染源的控制,建立工业、销售、生活废料物流系统。

  (3)绿色餐饮业。针对当前餐饮娱乐业发展中存在的高消费、高耗费、高浪费和高污染问题,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建立良好的再生资源的输入和输出体系,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鼓励广大顾客的参与,建立一个适度消费、少浪费、低污染的生态发展模式。大力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到2010年实现能源、水的使用与节约,中水利用率达40%,废水废气处理率保持10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100%,星级饭店全部通过ISO14000体系论证,建设一批绿色饭店;2020年中水利用率达70%,形成绿色服务、绿色消费、清洁能源、绿色产品为一体的生态餐饮娱乐业。推广绿色管理,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1)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特别是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快速提升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率;加强区域尾水的调度、人工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保护敏感水体;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对太湖流域重点污染行业实现全面达标升级,对所有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自动监控;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通过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方法防治病虫害等办法,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同时适当采取生态拦截沟等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物排入河道;对畜禽养殖污染实施限期治理、排污许可和项目“三同时”管理,实现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污水达标排放;通过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河道疏浚等方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景观。通过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0%,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太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全市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0.9%,COD排放量降至4万吨以内,COD排放强度控制在3.4千克/万元GDP以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市域内无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初步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太湖地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调整能源结构,扩展清洁能源区,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普及率;强化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巩固烟尘控制区建设,以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为典型开展SO2控制工程;建设绿色交通模式,推行绿色出行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减少扬尘二次污染;加强节能降耗,推动建筑节能,鼓励绿色消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到0.9吨标准煤/万元,烟尘控制区达标率保持100%,全市SO2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20%,SO2排放量降至7.5万吨以内,排放强度控制在4.4千克/万元GDP以下,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酸雨发生频率得到控制。

  (3)声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控制,特别是禁鸣路段的强制管理,同时辅以道路绿化隔声降噪措施,实现交通干线噪声昼夜间全面达标;通过优化布局、设备选型和必要的工程降噪措施,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社会娱乐噪声的管理,特别要从严控制夜间施工,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噪声扰民问题。

  (4)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能力。完善垃圾填埋场的配套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广泛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和废旧物品资源化系统,培育资源再生企业;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生活习惯绿色化,生活垃圾减量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资源化处理,推行禽畜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继续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登记、收集、处理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管,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和完善一般固废集中处置场所,解决一般工业固废的集中控制问题。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8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2.生态资源保护

  (1)水资源保护。按照划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对水资源、水环境进行分类管理,合理水资源配置,优化水资源价格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水循环重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削减工业新鲜用水量,到201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到20立方米/万元;全面推行节水措施,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增强调蓄能力;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针对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水资源保护对策。

  (2)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特别是镇江市征润州取水口、丹阳市黄岗取水口(江心洲北汊取水口)、扬中市二墩港取水口、句容市北山水库取水口等4个在用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实行分区保护。清除一级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和取水无关的所有设施和生产、生活活动;清理二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在确保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同时,做到区内工业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逐年递减;严格监管准保护区内重点污染源,确保达标排放和应急安全。设立卫生防护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供水,逐步取消分散的农村取水口。制定可行的水资源保护方案和取水水质保护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各区域供水取水口的应急备用取水口的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正确处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要从“靠土地发展”转回到“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与保护规划,统一全市土地开发与保护。2010年耕地总量稳定在165.33千公顷(248万亩),2020年市耕地总量稳定在162千公顷(243万亩)。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扩大生态用地比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指标,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稳定在145.33千公顷(218万亩)。加强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

  (4)生物资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治理,推行可持续的旅游发展战略。对风景名胜区要依法保护,强化规划,对风景资源与保护区进行分级,以提出相应的保护和监管措施。建立城市山体保护区,发挥其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保护野生生物栖息环境,开展湿地保护和湿地恢复,建立镇江长江湿地生态保护区(长江湿地公园)。重视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和宝华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珍稀物种保护。加强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监督与管理,防止有害外来物种的入侵,确保生态安全。

  (5)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合理利用长江自然岸线及其深水资源,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按照长江流域规划确定的长江河道整治原则,结合国家对长江口及长江下游深水航道整治工程的战略部署,对镇江港的长江岸线资源实行统筹安排,形成串珠状利用与保护的格局,加强岸线利用的生态控制。

  (6)矿产资源保护。加强总量控制,调整矿业结构,限制矿山开产数量。矿山数量到2010年减少20%,到2020年再减少20%。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规模结构,强化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尾矿、尾砂、煤矸石、粉煤灰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实行矿产资源分区管理制度,建立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开展生态矿山示范建设,加强开山采石宕口和采空塌陷区整治。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实施复垦、复绿工程,提高露采矿山复垦率。禁采区内矿山环境治理率2010年达到50%,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100%,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2.74%,建设2-3个生态示范矿区和循环经济示范矿区。

  (三)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把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发展,协调推进,达到人口规模适度、人居环境优化、生态意识普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生态城镇体系和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建设

  (1)生态城镇体系建设。实施区域集聚发展战略,突出重点地域和重点轴带,以城市为节点,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依托,构建四个城区(镇江市区、丹阳市区、句容市区和扬中市区)和两条聚合轴(新宜城镇聚合轴和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的城镇空间组织体系,通过生态建设,形成生态市-生态县(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四级生态城镇村体系。在开展生态城镇建设的同时,丹阳市和扬中市要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08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标准,形成镇江“环保模范城市群”。

  (2)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形成八片、七景点、二风光带、四防护林带的中心城市绿地系统和景观格局,到2010年,人均公用绿地面积达15m2;到2015年,人均公用绿地面积达16m2;到2020年,人均公用绿地面积达17m2。加快城市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交通、医疗等系统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城市抗震防灾和预防次生灾害的能力。

  2.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全市41个乡镇及句容经济开发区、丹阳经济开发区、新区大港街道、练湖农场深入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2008年内争取有30%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2009年6月底前有60%以上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年底前确保80%以上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5年全部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2020年镇江市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水平极大提升。

  3.生态文化与生态社会建设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减轻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压力。不断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知识结构,推动整个人口状况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基本相适应,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相协调,为生态市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2)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以生态文化为经络,促进大众传统行为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积极开展三个重点领域(包括决策领域、教育领域、消费领域)、三个重点层面(企业层面、社区层面、农村层面)的生态文化建设,加强全民生态文化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倡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建设生态文化管理与监督体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弘扬传统文化,实现镇江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超越,逐步走向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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