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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镇江市老年保障和福利服务工作分解指标(2008-2012年)的通知

项目

分项目

子项目

未来五年目标

市级

牵头部门

社会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

退休职工养老金

每年有所提高

市劳动保障局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率达98%

农村养老保险

参保率达90%以上

老年居民补贴

无社会保障老人养老补贴

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社会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参保率

达98%

城乡居民参保率

达90%以上

新农合参保率

达98%以上

五保、“三无”老人供养

集中供养率

75%

市民政局

生活标准

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在现有生活标准的基础上,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而同步等值提高。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社会救助

临时救济

遭遇天灾人祸救济率达100%

市民政局

市慈善总会

慈善救助

经济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癌症患者救助率达100%

最低生活保障

保障范围及标准

提高保障标准20%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住房保障

廉租制度

符合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城镇高龄老年人全部实行廉租住房保障

市房管局

社会福利和优待

参观游览

公园

全程免费

市园林局

市民宗局

就医

二甲以上医院

对老年人看病实行导医制度

市卫生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对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服务

出行

免费乘坐公交车

扩大至市区全部公交线路(长郊线除外)

市市政公用局

尊老金

长寿补贴

90岁以上2400元/人·年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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