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充分就业辖市(区)”创建和考核标准(试行)
项目
| 序号
| 创 建 标 准
| 评分标准及依据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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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11分
| 30
| 用工登记备案率不低于90%,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8%,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 完成的,得3分,有一项未完成的,扣1分,扣完为止。以台账和报表为依据。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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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所有劳动者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达到的,得1分,有举报并经查实的,不得分。以检查监察记录为依据。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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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14分
| 32
| 信息网络系统使用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就业服务网络实现“四级”联网。
| 使用的,得1分,实现“四级”联网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以检查为依据。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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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数据库。各项就业台账齐全,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 建立的,得1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以检查为依据。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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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44项指标入库准确率达到95%以上。
| 达标的,得2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以台账和报表为依据。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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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和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度。
| 建立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度的,各得1分,反之,不得分。以报表为依据。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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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按时按质报送各项就业统计报表。每年专题性统计分析不少于2篇。
| 按时按质报送的,得2分,完成专题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以反映和分析报告质量为依据。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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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各项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失业保险申请登记等业务下延到基层平台,直接办理。
| 全部下延的,得2分,有1项未做到扣1分,扣完为止。以检查为依据。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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