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上海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专项维护和运行配套资金的通知
(沪旅〔2008〕126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自1999年上海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以来,由市旅游委和各区县政府共同建设和承担上海的旅游咨询服务功能。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作为为游客提供公益服务的窗口单位,上海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市民和游客中产生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游客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为迎接上海2010世博会,改善上海的旅游环境,保障公益性的咨询服务持续发展,市旅游委将每年向市财政申请安排“上海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专项维护、运行经费”,用于上海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维护、运营。该资金划拨至各区、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后,请各区县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的原则,每年按照市旅游委核拨的金额,安排1-3倍的配套资金用于咨询中心的相关费用,以做好旅游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升级,从而进一步加强上海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力度,更好地展示上海城市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