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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2008〕201号)


各区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印发了《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应指协调〔2008〕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安监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二、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

  三、各区县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和指导各辖区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对现场检查出有问题的能现场整改的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要限期进行整改。

  四、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的预防性检查。

  五、各区县和有关企业要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市安监局将抽调有关人员和专家对有关区县和企业进行抽查。

  七、各区县在工作完成后于10月10日前将开展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档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 系 人:王伟德

  联系电话: 67611250

  传  真:67074556

  邮  箱:wangweide2005@163.com

  附  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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