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项目 | 记录内容评分细则 |
合同履约(30分) | 人员到位情况(20分) | 总监理/驻地监理工程师(8分) | 不能按投标书承诺到位扣5分,实施过程中经业主批准每更换1次扣2分,未经业主批准更换或者被业主强制更换本项得0分。 |
其他人员(12分) | 其他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能按投标书承诺到位每人扣1分,实施过程中经业主批准更换每人次扣0.8分。未经业主批准更换或者被业主强制更换,每人次扣2分。 |
设备到位情况(10分) | 试验仪器(4分) | 低于投标书承诺配备的,每套(件)扣0.5分; |
工地试验室(3分) | 工地试验室未能取得临时资质的不得分; |
设备(3分) | 车辆、办公设施等设备低于投标文件承诺进场的,每台(套)扣0.5分;投入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扣1分; |
工程质量
(40) | 在监项目质量得分(20分) | 按所监理的合同段施工质量得分计分,满分20分; |
监理行为项目(10分) | 监理制度完善,监理细则、大纲可行有效,岗位责任明确的得1分,基本满足0.6分,不满足0分; |
开工申请(总体、单位、分布、分项)审批及时、准确,内容齐全的,得1分,每项批准不及时扣0.1分,每项复合检查内容不全扣0.2分,每项批准不准确扣0.3分; |
原材料试验检测频率满足要求、判断准确, 混合料组成设计审批准确、复合试验全面的,得1.5分,一项频率不足扣0.1分,一项判断不准扣0.2分,混合料复合与审批不准扣0.3分 ; |
施工方案与施工工艺审批及时、准确的得1分,每项漏批扣0.2分,每项审批不准或者错误扣0.3分; |
报验审批及时、准确,检测项目全面、频率满足要求,评判正确的,得1.5分,一项(份)验收审批不及时或者不准确扣0.2分,一项检测频率不足扣0.1分,一项评判错误扣0.3分; |
监理日志及旁站记录真实全面的,得1分,记录、日志不全每人/次扣0.1分,记录不真实每人/次扣0.2分; |
监理指令有效、闭合的,得1分,每份不闭合指令扣0.2分; |
工地试验室建设、运行及管理满足要求的得1分,没有通过资质认证不得分,擅自更换主要人员每人/次扣0.3分,擅自更换试验员每人/次扣0.1分,擅自增加试验项目每次扣0.1分,试验环境条件出现不满足要求情况每次扣0.2分; |
无监理责任而返工、责任事故的,得1分,由于监理责任出现一次返工扣0.3分 |
内业资料项目(10分) | 各类资料归档及时、分类清晰、管理规范、查阅方便的,得1分,基本满足0.6分,不满足0分; |
各类质量资料内容填写全面准确的,得1分,每漏填一项扣0.05分,每项错误扣0.2分; |
签字及时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无漏签与代签的,得1分,签字不及时或者不齐全每项扣0.1分,签字不清晰每项扣0.05分,代签每项扣0.2分; |
试验台帐全面清晰的,得1分,每漏记一项扣0.05分,每错记一项扣0.2分; |
试验检测方法准确的得2分,检测方法不准确每项扣0.2分,试验方法不准确每项扣0.4分; |
质量评定及时准确的得1分,质量评定不及时每项扣0.2分,评定判断不准确每项扣0.3分; |
外委试验单位资质满足要求的得0.5分,一份不满足要求扣0.2分; |
对隐蔽工程、返工或者修复工程项目影像资料留存情况符合要求的,得1分,应该有影像资料而没有的,每项扣0.2分; |
资料齐全真实,无抄袭资料、资料造假情况的,得1.5分,施工单位代做试验检测每项扣0.2分,抄袭施工资料每项扣0.3分,有资料造假现象本项不得分,资料造假行为导致质量事故的直接记为严重不良记录(指由于工程检测资料、主要原材料质量检验试验报告造假致使不合格产品被认定合格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
现场管理(10) | 施工现场管理 (5分) | 依据在监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得分计分; |
进度管理 (5分) | 施工进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相比,每落后1周扣0.5分; |
安全生产(5分) | 所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体系情况(2分) | 所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得1分,缺少一项扣0.2分; |
安全生产检查(2分) | 记录完整、真实,得2分,检查记录不完整但超过50%的,得1分,造假得0分; |
安全技术措施(1分) | 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
安全事故情况 | 所监理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0.5分; |
廉政建设(10分) | 治理商业贿赂(2分) | 没有实施方案的扣2分;存在行贿或者收受钱物,或者给特定关系人安排与工程业务或者付薪酬等行为的扣2分并作降级处理; |
反腐倡廉制度及《廉政合同》情况(4分) | 廉政建设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扣0.5分;没有相关反腐倡廉制度及措施的扣0.5分;开展教育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扣2分; |
《廉政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扣1分;没有落实廉政合同相关措施的扣1分;违反《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发现一次扣2分; |
企业权力公开工作(2分) | 没有公开企业职责和办事内容或者假公开的扣2分;没有重要事项流程图或者图表不全的扣2分;工程资金使用、材料采购等没有公开动态运行情况的扣2分; |
阳光工程“十公开”(2分) | 漏公开一项扣0.2分;重复计算工程量的发现一次扣0.5分;通过设计变更或者提高工程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发现一次扣1分;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舍近求远、舍优求劣的发现一次扣2分;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与监理、施工企业共同造假或者将工程材料名称、代号设计进施工文件的发现一次扣2分;挪用专项建设资金的发现一次扣2分; |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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