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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应急调控。

  1.牛肉。

  (1)设立调控基地。我市牛肉日消费量120吨,全年消费量4.38万吨。我市肉牛年出栏62.3万头,计10.3万吨。当我市出现牛肉供应紧张情况时,以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天罡益民牧业有限公司等14家本地屠宰企业,以及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外埠屠宰企业为调控基地。

  (2)实施增量补贴。以上述16家企业的日均上市量为基数,按照每增加1头补贴200元的标准,以7日为一个补贴周期,对企业实施增量补贴。

  (3)建立销售网络。屠宰加工后的牛肉,由上述16家企业的销售网点进行销售。

  (4)加强应急监管。由所在区政府和市商业局采取“三核定一结算”的办法,对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实施监管。

  2.羊肉。

  (1)设立调控基地。我市羊肉日消费量40.5吨,其中的90%由北行、九路两大农贸市场的8户羊肉批发商经销。当出现羊肉供应短缺时,为保证我市清真消费,以上述8户羊肉批发商和市民委指定的销售网点为调控载体。

  (2)实施应急补贴。按照每销售一只羊补贴30元的标准,对上述8户羊肉批发商予以补贴。

  (3)加强应急监管。由所在区政府、市商业局和市民委对批发商和销售企业实施监管。市商业局和所在区政府派人现场核查批发商的实际批发数量,并设立登记台帐,据实登记其批发数量,核准补贴金额;由市民委在市内五区每区确定2-3个销售网点并协同所在区政府监督羊肉的销售网点,根据销售网点的登记台帐,据实核准补贴数量。

  3.鸡肉。

  (1)设立调控基地。我市鸡肉日消费量91.2吨,全年消费量3.3万吨,我市肉鸡年出栏为10,309万只,折合鸡肉29.9万吨。当出现鸡肉供应紧张情况时,以华美畜禽有限公司、蒲兴禽业有限公司、耘垦有限公司、伟峰肉鸡加工厂和大公牧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为调控基地。

  (2)实施增量补贴。以上述5家企业在沈日均上市量为基数,按照每增加1吨鸡肉补贴400元的标准,以7日为一个补贴周期,实施增量补贴。

  (3)建立销售网络。建立上述5家企业与25家超市的产销衔接,将鸡肉按计划投放25家大型超市。

  (4)加强应急监管。由所在区政府和市商业局对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实施监管。由市商业局和所在区政府派驻企业监督员现场核查生产数量;由所在区政府监督鸡肉的销售网点,根据销售网点的登记台帐,据实核准补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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