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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2008〕4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11月,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决定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通过全省上下历时三年的共同努力, 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2007 年12月,在各市、县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省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县和省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结果表明,省政府提出的改革总体目标基本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分流职工安置和政策性财务挂帐认定三项主要任务基本完成。为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 12 个)
  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儋州市、定安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
  二、先进个人( 156人) 
  海口市(10人):张美文、赵林、潘泽和、符开盈、徐伟、戴亮、陈爱珠、林诗武、陈信、文传义。
  三亚市(9人):邓忠、周高明、陈明、关进敏、温孝廉、林海、符致勇、吉家荣、吴南奇。
  五指山市(6人):罗华才、徐日云、麦昌庚、张强、高春花、梁振东。
  文昌市(8人):龙籍卷、金光、吴多梧、潘先福、郑有雷、黄宏文、刘健、翁诗勉。
  琼海市(11人):邢远飞、王文若、郑庆智、曾繁旭、覃学益、黄昌豪、陈泽教、王志强、李琼冠、陈达台、王诗伍。
  万宁市(11人):李志杰、符少宁、沈春强、林明干、蔡学文、王铭松、殷育君、杨海芳、林峰、陈圣志、李际俊。
  定安县(10人):张丽敏、莫汉博、王明彪、王光悟、王波德、唐南春、康福升、王德旗、陈涛、吴育民。
  屯昌县(10人):麦振学、梁振强、吴清川、范专、杜经培、符文波、罗欣、王雄、曾辉明、杜平。
  澄迈县(6人):王康义、梁安忠、赵瑞平、符祥文、王权、梁峰。
  临高县(4人):符学和、占宏江、王保东、孙瑞乐。
  儋州市(11人):符巨友、吴光武、王凌融、李良善、郭尚金、梁启辉、林琼菊、谢元卿、羊为列、何奕、李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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