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加强房地产土地供应规划和计划的调控,大力开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商品房,适度开发高档住宅和商务用房,逐步形成以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在二环以内降低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增加写字楼类房地产项目,在二环以外加大住宅和商业类房地产项目,分层次推进房地产业发展。
--活跃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定期举办中、低价住宅展销会、存量住房交易会、房产交易超市等房产交易活动。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完善二级市场,培育、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重点培育守法诚信的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公司,扩大房地产有效需求。加速房地产交易业务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一体化的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和网上监督系统。
--提升房地产科技、生态水平。用现代化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动房地产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住宅小区的绿色生态、健康宜居、优美环境建设。增强品质意识,提升房地产整体品位和形象。
(八)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建设东北地区文化旅游中心。
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关东文化特色、丰富的旅游资源、完善的文化旅游设施等优势,优化相关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条,使我市成为东北地区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东北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城市。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左右;旅游业实现总收入497亿元,年均增长15%。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达到652亿元,年均递增1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中心、艺术中心等一批文化场馆。规划开发金廊都市文化产业带、浑河生态文化产业带、南运河创意文化产业带,改造建设方城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时尚文化街区和北市场民俗文化街区等三处特色文化街区,加快沈北现代传媒、西部包装印刷和东部影视、南部动漫等文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提升干线公路和通景公路的等级,提高旅游住宿设施的开发水平,着重开发度假型酒店、会议型酒店、汽车旅馆、农家旅游等住宿设施。
--培育发展优势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文艺演出、动漫制作、广告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创意设计、网络传媒等新兴产业,发展数字远程教育、数字娱乐产品等文化增值服务。加快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领域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促进教育培训业扩张式发展;支持市属专科、省属、驻军、民营医疗机构品牌化发展,扩大沈阳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服务业。
--加快发展大旅游业。吸引境内外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围绕游、购、娱、吃、住、行六要素,不断完善旅游产业链。整合北方地区旅游资源,推出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重点景区建设,继续加强“一宫两陵”和棋盘山等景区建设,积极培育金廊都市观光、银带滨水休闲、北市传统文化娱乐、陨石山、怪坡等一批特色旅游景区。挖掘沈阳装备制造和航空制造科技资源,开发近代工业和现代工业旅游项目。
四、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
(一)区、县(市)服务业发展功能定位。
依据区、县(市)、开发区的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遵循业态发展规律,按照产业定位和发展格局,确定三次产业发展顺序。坚持突出发展优势,打造强势产业的原则,确定各地区服务业发展重点,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
1.服务业发展主导区。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铁西区和大东区二环以内区域、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区,经济发展重点是服务业,服务业发展速度要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到2012年,服务业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0%以上,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70%以上。
2.生产服务业发展先导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东区二环以外区域、浑南新区、沈北新区,要努力实现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借助各自二产业的拉动作用,围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到2012年,生产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30%以上,生产服务功能显著提升。
3.服务业发展提升区。
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是连接城区和郊县的结合部,按照“二、三、一”确定产业发展顺序。借助邻近城区的地理交通优势和发展空间优势,承接城区服务业外延发展,重点发展物流业、专业市场、生态休闲旅游业、科技信息等产业,与城区错位互补发展。到2012年,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现代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
4.服务业发展拓展区。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等4县(市)按照“二、一、三”确定产业发展顺序,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以优化提升区域产业结构为重点,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重点发展为一、二产业服务的生产服务业,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交通运输、邮政、通信业等基础服务业,发展面向县、乡、村的商贸服务业,着力培育发展10个涉农支柱产业市场和30个产地市场。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公共服务业。到2012年,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