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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资金是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关键。在国家投入逐年加大的形势下,各地要把农村沼气建设列入财政预算,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各县(市)工作经费不少于20万元,相关区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除继续加大对户用沼气的扶持力度外,对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必要的资金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发挥小额贷款在发展沼气中的作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有国家公务人员的农户、有外出打工的农户、农村富裕户等要率先发展沼气;农村养殖大户、养殖企业等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沼气工程。要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对经济困难户政府要重点给予扶持,以加快全市农村沼气的发展步伐。

  (三)加强技术培训,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县(市)、区沼气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到乡、村,开展沼气技术员的培训,确保承担任务的村都有1-2名沼气生产工。各县(市)、区要以沼气生产工为依托,支持沼气生产工组建施工队伍,形成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满足农村沼气发展的需要。在管理方面:一是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沼气池施工人员,可参加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沼气池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选择池型模式,严格按照《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进行规范建设。三是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对新建沼气池逐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者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名盖章,验收资料存入沼气池建设档案。四是建档立卡。各县(市)、区应建立沼气建设档案,坚持一户一卡,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底数清楚。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三包一合同”(包建、包质量、包建后服务,与农户签订建、管、用技术服务合同)制度,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用一个。

  (四)建立健全沼气技术服务体系。以市、县(市、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区域服务站为支撑,村级服务网点为抓手的形式建立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公布农村沼气建设的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五)项目带动,整体推进。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是国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一个重点,实施好国债项目是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承担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地方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强化项目监督,严格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一池三改”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公开”制度,把国家沼气建设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没有承担农村沼气建设国家项目的地方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多方筹措资金,搞好示范点,建设沼气示范村。实现县县都有精品村,村村都有样板户,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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