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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艾滋病防治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4、社区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人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的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建立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上岗人员100%接受过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无偿献血。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区县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美沙酮维持治疗率达到5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逐步减少。

  7、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南京籍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区县覆盖率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活动覆盖95%以上的区县。

  2、全市15至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青少年学生达到9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候机(车、船)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4、社区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人员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的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每个区县建立一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6、建立完善的高危人群行为干预体系。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区县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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