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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艾滋病防治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艾滋病防治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艾滋病防治规划(2008-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艾滋病防治规划(2008-2010年)

  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50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定期评估,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制定的各项预防、控制、治疗及关怀救助措施,努力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切实减少艾滋病的危害。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活动覆盖90%以上的区县。

  2、全市15至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青少年学生达到8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候机(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成覆盖各区县和各开放口岸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每个区县至少建立2个以上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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