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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局《河西新城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河西新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市市容局和河西建设指挥部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相关部门是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有关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整治工作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重点考核目标,实行“绩效、绩位、绩誉”三挂钩,分阶段组织检查、讲评、验收,对整治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整治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城市环境整治总体进程的单位及长效管理措施不落实、长效管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依法行政,强化督查。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河西新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的工作报告制度。具体要做到“五集中”,即:集中人员办公、集中清理工地、集中清运乱倒、集中清洗道路、集中整治打击。

  (四)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河西新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顶风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措施,确保稳定。各区、各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司法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整治中的信访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在强力推进河西新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保持社会稳定。

河西新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东毛 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孙 宁 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韩先荣 河西建设指挥部副巡视员

      易永建 建邺区副区长

      丁恒才 市建工局副局长

  成 员:吴春华 市建委副主任

      王 懿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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