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
省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省疾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省对台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小组
省处置劫机事件领导小组
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省质量振兴领导小组
《湖北统计年鉴》编辑委员会
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省鄂西铁矿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
省国防科工科技合作领导小组
湖北省与科技部省部会商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
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省军队保障性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
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领导小组
省农村能源和农机化领导小组
省烟叶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
省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管理委员会
省恢复武当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领导小组
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
省区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湖北传递组委会
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
省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
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领导小组
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省网吧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
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凡是现有机构可以承担工作或者由现有机构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一般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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