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广泛开展全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湖北省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体育活动。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与“湖北省百万青少年健身运动”结合起来,发挥全民健身中心、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体育俱乐部、红领巾小社团组织的资源优势,在体育骨干培训、体育器材配备、体育赛事组织等方面,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要组织开展好体育科普、体育辅导、体育竞赛进校园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爱好,指导学生科学锻炼身体。要鼓励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锻炼身体,对达到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要建立体育活动的常规制度,开好春、秋两季的体育运动会,举办夏(冬)令营,开展冬季体育锻炼,组织学生开展具有现代特点、地方特征、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使每一位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做到校校有特色、人人有特长,把学生身边的体育活动开展好。要结合学生兴趣创办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体育团队和体育兴趣组织,培养学生体育骨干,引导学生体育锻炼,把学生身边的体育组织建设好。要开发和利用体育资源,自制学生喜爱的、安全耐用的小型体育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的需求,把学生身边的体育器材配备好。
7、扎实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湖北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细则》,积极争取当地军事部门和驻军的支持,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知识讲座,不断丰富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内容,积极推进学生军训的规范化、基地化建设。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意志品质和身体素质,努力提高学生军训工作质量。
8、稳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执行《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从2008年起,初中毕业生升学的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成绩一并计入升学总成绩。各地要按照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有利于方便学生,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严谨操作。要完善学生的健康监测制度,做好病、残学生的免考、缓考工作。要严格考试管理,认真执行成绩登记和免考审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考场安全措施,严肃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