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全市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建设,提高网络信息服务能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要联合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和高校,搭建高效便捷的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要采取多样化的招聘形式和多种方式的信息共享,实现行业部门、用人单位、高校和毕业生在网上“面对面”交流,尽快使网络招聘成为毕业生求职择业的主渠道。
加强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社会保障服务,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底数。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使他们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支持政策,为他们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对每年9月1日后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登记的待就业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待就业时间较长的高校毕业生要予以重点援助。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每年底使60%以上返回原籍登记的待就业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当年未就业的要统一安排就业实习。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法律援助体系,无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特殊群体的帮扶工作,切实加强对经济贫困、身体残疾、长线专业等有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服务。各高校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政策体系。各地要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九、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三门峡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成员名单附后)。要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实行任务分解,层层抓好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任务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安排适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举办公益性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和高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无偿服务等,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有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大力表彰奖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宣传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