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三亚市关于对接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权限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意见》(琼发〔2008〕7号),做好省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对接工作,提升我市行使相关权限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和相关文件要求,以此次省下放权限为契机,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强化责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这些权限,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效能,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推动三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相关培训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成立三亚市对接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权限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逢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 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组 员:马业仲(市政府秘书长)
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关 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主任由王永敏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及工作进度的收集和评价。
三、培训对象
全市与本次省统一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四、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各单位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的方式,辅之以各单位自主学习和外出考察学习。
自学准备阶段各单位的学习培训为常规培训,全员参加。进入重点学习实施阶段后,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科室针对不同业务各自开展重点培训,对不同个人也可根据业务能力和工作职责进行侧重不同的重点培训。各单位须对各科室、个人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考核。
五、时间安排
培训工作自2008年9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学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5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对省委全会文件和下放的与本单位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集中学习,同时根据本方案拟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各阶段培训内容、方式等)呈报领导小组。
(二)重点学习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各单位按省统一部署,派员参加省级对口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和考核。如有必要,可在参加统一培训后再邀请省对口主管部门派遣业务骨干到三亚对我市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在省级主管部门未正式下放权限之前,各单位可考虑与之协调安排本单位人员到省里跟班学习一段时间。
根据本单位培训的实际需要,各单位可在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安排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先进地区考察相关行政管理事项运转情况以及学习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
各单位还可以以优化培训效果为目标,大胆创新,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但在对本单位原定培训计划做出较大变动时必须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考核完善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一是由市里邀请各省级对口主管部门采取试题考核和实例操作考核等方式对我市各单位自我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对口考核验收。二是在每一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后的一定阶段,由市里邀请对口省级主管部门对我市该项行政管理事项运转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在考核验收我市相关单位培训效果的同时对我市工作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下放的各项行政管理事项正常高效运行。
领导小组综合考虑两种考核的成绩,结合各单位日常培训工作情况,评定10个单位为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弄虚作假走过场,培训效果较差,影响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对接工作的单位,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单位年终评优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单位都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培训任务,确保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后能够有效运行。
(二)经费保障。各单位的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各单位从业务培训经费中支出,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从市财政公务员培训经费中支出。
(三)监督保障。各单位要将培训学习的进展情况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培训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将好的经验向全市介绍推广。各单位培训考核验收的情况要纳入该单位和单位领导年度考核内容,个人培训情况要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