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三亚市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防范,确保2008北京残奥会及今后各重大会议、重要节日期间我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三亚市安全播出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 长:陆志远(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王少山(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总协调: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丁正清(市委610办专职副书记)
周 雄(三亚电视台主要负责人)
韩建平(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张上真(市公安局调研员)
鲁正兰(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赵清波(市无线电委员会主任)
符史群(市电视台副台长)
胡克丰(海南有线电视三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韩建平副局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责任以“属地管理”为主,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确保安全播出。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市委610办
要确实负起牵头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防范工作,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协调其他部门协助广电部门做好安全播出、防范非法攻击和插播等工作。
(二)市安全播出指挥部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部署,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对安全播出工作实施自上而下的一条线管理。负责与市委610办、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市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总体协调与合作,负责广电系统外突发事件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配合和支援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省安全播出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