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的通知


  四、省援建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省委组织部:负责省援建指挥部领导挂职有关事项的研究、确定、联系和落实,负责有关工作力量的调配。
  省委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省发改委:牵头负责制定对口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我省援建项目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援建项目。
  省经贸委:负责协调企业投资建厂,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牵头负责组织援建物资的生产和采购。
  省教育厅:负责学校的援建,选派师资、提供图书资料和教学设备、异地入学入托等服务。
  省科技厅:负责科技设施援建,提供科技、智力支持。
  省监察厅:负责援建工作的行政监督。
  省民政厅:负责援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社会福利设施的援建等。
  省财政厅:牵头负责援建资金的统筹管理,编制援建资金筹措方案。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重建规划用地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服务。
  省建设厅:牵头负责城乡居民住房、城市道路、供(排)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援建工作,提供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监理等技术服务。
  省交通厅:负责交通设施援建和物资的运输和协调组织。
  省水利厅:负责水利设施援建。
  省农业厅:负责农业基础设施援建,农业科技服务。省林业厅:负责林业方面的援建。
  省文化厅:负责文化设施援建。
  省卫生厅: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援建。选派医疗卫生人员以及开展医疗、疫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方面的合作或培训支持。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援建。选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开展再生育技术指导等方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省审计厅:负责援建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审计监督。
  省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援助。
  省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设施援建。省体育局:负责体育设施援建。
  省统计局:负责援建相关的统计工作。
  省质量技监局:负责援建工作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支援药品的质量保障,提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支持。
  省旅游局:负责旅游资源和设施恢复援建。
  省机关事务局:负责援建工作的有关后勤事务保障。
  省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援建工作中重大应急事件的处理,做好有关紧急信息的汇总,检查督促省领导小组援建工作的决定事项。
  省协作办:负责援建工作的协作联络,省外浙商援建的动员,提供素质培训、产业合作、劳务输入输出等服务。省测绘局:负责提供测绘资料、图件服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